過去100多年,人類的能源利用經歷了薪柴時代到煤炭時代,再到油氣時代的演變,在能源利用總量不斷增長的同時,能源結構也在不斷變化。20世紀70年代,國際上第一次石油危機使發達國家和貧油國家重視石油替代,開始大規模發展生物質能源。
生物質能,就是太陽能以化學能形式貯存在生物質中的能量形式,即以生物質為載體的能量。它直接或間接地來源于綠色植物的光合作用,是一種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同時也是唯一一種可再生的碳源。按照生物質的特點及轉化方式可分為固體生物質燃料、液體生物質燃料、氣體生物質燃料。從本質而言, 生物質能能替代部分化石能源,減少碳排放。
目前,固化成型生物質燃料在日本、歐、美等地已商品化。生物柴油在歐洲、美國等發達國家也已開始大規模工業化生產。巴西通過立法、制定標準及政策補貼等手段,推動以甘蔗為原料的生產。美國通過立法和政策支持燃料乙醇的推廣使用。一些國際組織也在大力推動生物質能源發展。
我國是能源消費大國,消費結構單一,石油的進口依存度高,經濟發展與能源、資源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發展生物質能源對于緩解這些矛盾具有積極的作用。
首先,中國是農業大國,生物質能源的蘊藏量很大,每年可用總量折合約5億噸標準煤,僅農業生產中每年產生的農作物秸稈,就折合1.5億噸標準煤。中國有不宜種植糧食作物、但可以種植能源植物的土地約l億公頃,可人工造林土地有311萬公頃。按這些土地20%的利用率計算,每年約可生產10億噸生物質,再加上木薯、甜高粱等能源作物,據專家測算,每年至少可生產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約5000萬噸,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潛力巨大。這不僅有利于環保和資源的循環利用,也凈化了農村的生產和生活環境。生物基產品和生物能源產品不僅附加值高,而且市場容量幾近無限,這為農民增收提供了一條重要的途徑。
其次,以生物質燃料直接或成型燃燒發電替代煤炭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以生物燃油替代石化燃油以減少碳氫化物、氮氧化物等對大氣的污染,將對于改善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輕環境壓力貢獻巨大。生物質產業的這種多功能性使它在眾多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中脫穎而出且不可替代,這種多功能性對擁有8億農村人口的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為此,2010年7月,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明確了生物質發電的統一執行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含稅);2012年2月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我國生物質能源的首要目標是“實現先進生物燃料技術產業化及高值化綜合利用”;2012年8月,《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質能”,推動各類生物質能的市場化和規模化利用,加快生物質能產業體系建設。并提出到2015年,全國生物質能年利用量相當于替代化石能源5000萬噸標準煤,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300萬千瓦,沼氣年利用量220億立方米,生物質成型燃料年利用量1000萬噸。從規劃目標來看,生物質能發電超過了風頭正勁的光伏裝機容量。
今后在厲行能源節約和加強常規能源開發的同時,改變目前的能源消費結構,向能源多元化和可再生清潔能源時代過渡,已是大勢所趨,而在眾多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中,生物質能源的規模化開發無疑是一項現實可行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