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監管,規范市場監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文件精神,草擬形成《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征求意見稿)》。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通過信函將意見建議發至:南京市鼓樓區草場門大街107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郵編210036,請在信封上注明“《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字樣。
2.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建議發至fgcby001@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征求意見稿)》”字樣。
附件:江蘇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征求意見稿).docx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